只要7%是实实在在的,没有水分没有造假,想办法落在实处。
(Satyajit Das曾经是银行家,也是Extreme Money和Traders, Guns Money的作者。这些国有企业得到了政府的大力扶持,但盈利能力仍赶不上民营企业。
但如何改革、以多大的力度改革都是问题如此来看,未来财政改革或仍将滞后于金融改革。值得肯定的是,本次高层论坛也有分论坛主题即为"改革优先序与短期增长风险"。产品分化、收入人群分化的迹象也将明显,这些论断与笔者早前文章观点相得益彰。如今的高层论坛,在笔者看来,已演变为云集国内外政商学三界最高水平的中国经济盛会。
也有观点认为改革应该有共识的先改,比如简政放权,没有共识的后改,比如土地产权制度的改革。而在笔者看来,第二点建议避免操之过急挤泡沫,防范风险对于当前中国尤为重要。至于选择性激励,则是说集团对个人的奖励与惩罚都有其针对性,即论功行赏及杀鸡吓猴,以期吸引或强迫个人为集体利益做贡献。
这被视为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优先考虑和突破口。这一纯粹自由放任的经济体系被英国历史学家托马斯·卡莱尔戏称为无政府主义加警察。在保守党政府的推动下,英国议会1993年通过铁路改革法案,1997年完成私有化进程。而这种思路成本可能更低。
二是,判断应得原则是否得到落实,更多是一种主观判断,换言之,符合社会大众心理预期的分配结果才是应得。他认为,特殊利益问题不仅是研究利益集团经济学的一个新方向,更是帮助理解政府决策过程的新视角。
所以,要发起社会保护运动的前提,也可能是需要一场类似当年真理标准大讨论那样的思想再解放。格罗斯曼等在研究利益集团问题中也注意到,[3]有一类对象范围小的政策会引发多维的矛盾。是否拥有房地产不仅意味着直接的财富差距,还因为房地产在资本市场上是最好的抵押物,从而决定了个人是否有进入资本市场的资格。辨析了概念,我们应可明确三个问题: 第一,国家统计局数据仅仅表明收入分配差距呈现收敛趋势,但并不能表明收入分配公平性的改善。
所以,如果政府将重心放在经济增长最快化,会造成各级政府本能地亲近资本,给资本要素所有者以超国民待遇。波兰尼用了嵌入(embededness)一词,强调市场交易对社会构架的依赖程度。把保底和提低放在优先位置是非常必要的。在晚近讨论并酝酿分配性改革过程中,为阻碍改革而采取过集体行动的特殊利益集团或分利集团则主要有三个:一是房地产利益集团。
(本文原载《文化纵横》2014年第二期) 进入 卢周来 的专栏 进入专题: 既得利益集团 。这里的要害在于两点:一是,因为正如约翰罗默尔(John.R.Romer)所认为的,[1]个人所不能控制的外部环境不仅影响到其投资的努力程度,而且影响到其最终能够达到的福利水平。
看来,民营化至少不能解决社会公平问题,这点可以确认。即通过国有资本预算管理国企利润,而不是简单确定一个国企利润分红比例。
这恰好与人们对收入分配公平性及早改善的强烈期盼形成一定的时差,进而导致分配公平性客观状况与大众主观感受存在反差。其二,存在着某种迫使或诱使个人努力为集体行动做出贡献的激励机制,即所谓选择性刺激。反观当下中国的贫富差距,我们也很容易发现两个现象:一是1990年代以来快速市场化过程中,先有商品市场化,资本市场化,后才有劳动力与土地等所谓生产要素的市场化。这可以使国有企业更好地体现国有性质,更好地服务于全体股东即老百姓的利益,尤其是可以通过服务于民生缓解收入分配矛盾。比如,2005年年初,多家外国在华商会和54家在华跨国公司联合向国务院法制办提交报告,集体抵制两税并轨,要求延长对外资税收优惠。包括波兰尼批评过的劳动力与土地市场化,被主流经济学家认为远远不够。
第三是培植在中国本土的代理人。但要想突破困局,我们必须破题。
同时中央从2012年9月起将个税起征点提到3500元。因此,中国当下要想从治本意义上解决分配公平性问题,也必须有一场旨在约束资本的社会保护运动。
惟其如此,才能真正使强势集团退却。在各种舆论中,政府官员对社会不公平的批评和抱怨更是火上浇油。
这值得我们深究其更深层次原因。而如果我们在分配改革起始阶段,把保底和提低放在优先解决位置,一方面在政治伦理与道义上任何阶层都无可挑剔,另一方面因其并未大范围触及既得利益者已有利益,既得利益者更没有理由阻挠改革。而公营企业私有化后,垄断地位使其仍然没有成本压力,但同时却有了获利冲动,因而会滥用垄断地位。而政府也完全可能要么因为原来的方案本身受到干扰,或者原来的方案已与变化了的形势不太适应而改变原来的方案,其结果,不仅使政府出台的这项方案失效,而且更严重的是使政府因为丧失公信力而使得调整分配格局能力不断下降。
从2003年中央政府开始对房地产行业进行调控,但房地产价格几乎在每一轮调控后都会出现反常的瀑涨,以至于老百姓将中央政府对房地产业的调控戏称为空调。[3] 参见G.M.Grossman, E.Helpman,Special Interest Politics (Cambridge, MA: The MIT Press), 2001。
2010年以来,各地普遍提高一线职工工资水平。还有一点不可忽视的是,在当前环境下,国企面临声誉机制(Reputation system)约束:即国企被视为社会主义经济制度支柱这一名声,加之全媒体时代强有力的舆论监督,迫使国企不得不自我约束其腐败与滥用行政垄断地位行为。
在此基础上,他首次定义了特殊利益集团,是指该利益集团的成员期望的政策并不是普通公民的理想政策。我们都知道,在经过进步时代之后,成熟市场经济体的发达国家,政府与市场的边界划分一般应该是:政府目标函数是全社会福利最大化,而效率问题主要由市场有秩序运作来保证。
日本本土战略管理学者大前研一批评说,[6]人们误认为公营部门的弊病就是因为公营所致,因此,发起了头痛医痛,脚痛医脚的打地鼠式改革,但结果是:道路公团民营化后,只是让原本腐朽的组织更加专横跋扈。但另一方面,这种与大多数百姓无直接利益关系的国企却继续占有国家大量资源,获得高额利润。他们呼吁政府要承担起新的责任,建立起了一个广泛而复杂的规范性结构,以便在大资本与原本处于弱势的工人之间起到一个平衡的作用。目前学界以及国家制定的十二五规划纲要就是这种思路。
因此,最好的方案就是一旦出台,从不改变的方案。但还有另一种思路是绕过去。
随着全媒体时代尤其是微博时代的到来,那些不断突破纪录的个人房产及贪腐数字一再刺激着普通百姓的神经,再加之微博上一些非理性炒作因素的成分,在主观上放大了社会不公平。[8] 参见世界银行:《2004年发展报告:让服务惠及穷人》,中译本,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4年版第198页。
这种掌勺者多占现象让老百姓十分不满。经济学家阿西姆格鲁(D.Acemoglu)和罗宾斯(J.A.Robinson)等,曾经专门研究过收入不平等、话语权的不平等和政府再分配之间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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